闽南网9月10日讯 近来,莆田荔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莆田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查办了坐落荔城区镇海大街古山村内的一家黑电镀厂,将相关设备暂扣,老板被警方刑拘。经莆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该电镀厂排放口排出的废水中,总镍含量超越国家规范的25倍。
9月2日,荔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来到荔城区镇海大街古山村内,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走了约800米,找到了这家偷排污水的黑电镀厂,一间约100平方米的厂房内,设了2个大的电镀池,厂房一侧,还设有清洗槽,各种电镀零配件随意堆积,一旁还有各种袋装的化学质料。
据民警介绍,电镀过程中,会发生一种冲鼻的酸味,污染空气,而清洗槽中的废水,含有许多重金属质料,有必要一致搜集并收回处理。而这家黑电镀厂不只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废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小溪,然后流到木兰溪支流里。
“在查办时,工厂的地上色彩斑斓,黑一片、绿一片、蓝一片,这都是重金属废水留下的痕迹。”民警说。
黑电镀厂老板陈某告知,本年3月,他出资20万元开了这家电镀厂,还聘请了一名工人,从事金刚砂电镀。在电镀过程中,他先将生锈的螺丝或螺帽放入有盐酸、硫酸等腐蚀性液体的化学槽中浸泡10个小时。电镀完成后,再拿出来清洗,清洗后的废水则直接经过水管排到屋外地下化粪池。
“化粪池连着村里的小溪,小溪最终流向木兰溪支流,这种废水对土壤的污染是长时间的。”治安大队民警说。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排出的废水进行了现场监测,发现废水中镍的含量达到了12.8mg/L,现已远超于了国家规范的0.5mg/L,总镍含量超越国家规范的25倍。
荔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介绍,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解说》,清晰了14种“严峻对环境形成污染”的入刑规范,降低了对环境形成污染入刑门槛,加大了环境污染违法的冲击力度,有力地支撑了环保部门的执法检查。
黑电镀厂偷排污水,“两高”司法解说清晰规定,“不合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峻危害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越国家污染物排放规范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法令授权拟定的污染物排放规范三倍以上的”,归于“严峻对环境形成污染”,能够入刑。民警说,对环境形成污染入刑,对这些黑电镀厂的老板将发生很大的震慑力。
据介绍,相似黑电镀厂这种严峻对环境形成污染的行为,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结果很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荔城警方呼吁广阔市民,如有发现相似的对环境形成污染的违法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案。(海都记者 陈晋 通讯员 肖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