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刻: 2012年12月19日 10:43进入复兴论坛来历: 我国质量报
本报讯 (记者曾祥素)近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宣判了一同镀银当纯银卖、商家赔了双倍货款的案子。
本年8月16日,张女士以每套6000元的价格从北京某文明传达有限公司购买了9套“银元大系”产品。公司出售人员及司理向张女士许诺其所购买的产品“含银99%”,并在发票上注明。
8月21日,张女士将刚刚购买的9套“银元大系”产品送到国家有色金属及电子资料剖析测验中心检测,成果显现:送检制品外表镀银,内部基体成分为铜和锌。也就是说,张女士所购买的注明含银量为99%的银币仅仅镀银制品。张女士以为,商家将镀银制品当纯银出售给自己归于诈骗行为,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被告辩称,张女士所陈说的现实与实在的状况不符。镀银制品和纯银制品在公司均有出售,二者价格相差悬殊。纯银制品的商场单价是揭露通明的,是一般顾客应该把握的知识。张女士在购买时自动要求购买镀银产品,为了送礼用才挑选了纯银产品的包装。因而,公司不存在出售诈骗的行为。
法官在查明现实后以为,原告张女士在被告处购买9套银元大系产品,支付了货款,被告交付了产品并出具了订金收据及专用发票,两边之间的买卖合同联系建立。顾客的合法权益应当遭到法律保护。消费的人在购买、运用产品时,其合法权益受损的能够向出售者要求补偿。
被告在给原告出具的订金收据和发票上均注明含银99%,但后来经查验测验的组织检测,证明该产品为镀银制品。鉴于产品成分与订金收据、发票上的记载严峻不符,商家的行为现已构成诈骗。依据《顾客权益保护法》有关法律法规,经营者供给产品有诈骗行为的,应按照顾客的要求添加补偿其遭到的丢失,添加补偿的金额为购买产品的费用的一倍。终究,法院判定被告公司交还张女士54000元货款,并补偿54000元;检测费200元由被告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