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326号的高峰林场三砖厂小区内有28户经营废旧钢铁的铺面未搬走,该处存在的污染问题:1.废旧钢铁的旧机油流入化粪池,与垃圾泥沙堵塞化粪池出口,导致化粪池污水流到路面;2.装卸加工废旧钢铁产生刺耳噪声,半夜仍有装卸噪声影响周边居民;3.铺面门口存在乱堆乱放现象。该小区经营废旧钢铁商铺的污染问题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已受理,后也经兴宁区政府及多部门处理,至今未得到彻底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高峰林场三砖厂小区位于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326号,自2000年起该小区业主把铺面出租用于经营旧钢铁及五金。由于小区业主和租户之间对租金、经营活动扰民等问题存在分歧和矛盾,部分业主为了阻止租户经营,私自开挖了小区内道路,破坏了地下铺设的下水管道,造成下水道内污水流至路面。为了化解业主和租户之间矛盾,兴宁区曾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协调解决该小区的问题。该问题是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案件之一,2016年以来兴宁区政府采取多项措施进行了整治,2018年5月30日至6月3日,兴宁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对该小区内的跨门槛经营及违法搭建建筑物再次开展了为期5天的联合整治。6月21日下午,兴宁区再次组织小区业主和租户召开协调会。下一步,兴宁区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高峰林场三砖厂小区部分业主提出的诉求做处理,分析研究诉求是不是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和政策规定回应高峰林场三砖厂小区部分业主诉求,并积极引导业主和经营户进一步进行协商。同时,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该小区经营户管理,督促经营户合法经营。
反映情况:临桂区秧塘工业园区里的广汇工业园广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入园3年至今未取得环评报告,目前在违法生产汽车轴瓦产品,将镀铬和酸处理工艺过程产生的尾酸直接排放到市政下水道,曾多次反映该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2018年6月18日临桂区委、区政府派临桂区环保局赶赴现场,现场调查发现:
1.桂林广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2016年3月由叠彩区搬迁至临桂区秧塘工业园,租用广西广汇低温设备有限公司一个车间进行生产,已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评手续。此项举报问题属实。
2.桂林广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从2016年3月开始生产,主要生产汽车发动机凸轮衬套,其中铝基材料衬套需做镀锡防锈处理。有一个电镀工序,电镀主要成分为硫酸亚锡,电镀及电镀过程的酸洗工序废水集中排放进入广西广汇低温设备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没有直接排放进入市政管网。此项举报问题不属实。
1.临桂区环保局立即对桂林广汇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其停止生产。
2.临桂区环保局对广西广汇低温设备有限公司外排污水进行监督性监测,目前监测数据未出,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如发现其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
反映情况:中峰乡枫木村附近有5个冶炼厂,一个小钢厂。每天浓烟滚滚将未经处理的烟灰直接排出,烟灰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村民长期吸入有毒气体,现已有部分群众患上慢性咽喉炎等症状,附近的农作物也被污染,产量下降甚至绝收。这几个厂将有毒有害废水外排,渗入地下水造成污染。2013年就开始向相关部门反映却一直都没得到解决。
群众反映的中峰乡枫木村附近有5个冶炼厂,一个小钢厂实为:资源县锴源冶炼有限公司、资源县灿利硅锰制品有限公司、资源兴达冶炼有限公司、资源县镧鑫冶炼有限公司、资源县天野矿产制品有限公司和资源县枫木铸件厂。2016年11月2日接到群众反映这些冶炼厂废气直排,资源县环境保护局立即进行立案调查。对资源县锴源冶炼有限公司、资源县兴达冶炼有限公司(原金茱冶炼)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各罚款10万元整,同时责令资源县锴源冶炼有限公司、资源县灿利硅锰制品有限公司、资源县兴达冶炼有限公司、资源县镧鑫冶炼有限公司这4家冶炼企业大气污染排放自动监测设施进行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进行联网。2016年11月10日,这4家冶炼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通过验收并联网。对资源县天野矿产制品有限公司矿热炉改造项目未获环评批复的行为,罚款5万元整,2017年2月14日,该企业已获环评手续。
1.(1)资源县锴源冶炼有限公司、资源县兴达冶炼有限公司和资源县镧鑫冶炼有限公司正常生产,资源县灿利硅锰制品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4家冶炼厂环保手续齐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对环境造成影响。此项举报问题不属实。
(2)4家冶炼厂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也未发现有渗漏现象。此项举报问题不属实。
(3)4家冶炼厂周边的农作物进行现场勘查,农作物长势良好。此项举报问题不属实。
(4)4家冶炼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因与第三方运维公司合同到期,第三方运维公司不同意与企业签订新合同,导致现场检查时发现资源县锴源冶炼有限公司、资源县灿利硅锰制品有限公司、资源县兴达冶炼有限公司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
2.(1)资源县天野矿产制品有限公司未进行生产。该厂环评文件已审批,环保设施未验收,未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施。2018年4月9日和6月18日资源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厂进行检查,检查时该企业虽未生产,但发现该冶炼厂污染处理设施不完善、废水循环池存有暗管且有渗漏现象、淬渣池上方未搭建厂棚等环境问题。举报件中反映的这家冶炼厂“将废水外排”情况属实。但该废水为山泉水通过管道作为冷却用水,举报件中废水“有毒、有害及污染地下水”情况不属实。
(2)经对资源县天野矿产制品有限公司周边农作物进行勘查,周边农作物长势良好。此项举报问题不属实。
3.资源县枫木铸件厂自2013年停产至今,现场未发现对环境造成影响。此项举报问题不属实。
1.资源县环境保护局针对资源县锴源冶炼有限公司、资源县灿利硅锰制品有限公司、资源县兴达冶炼有限公司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的问题正在进行立案调查。
2.资源县环境保护局针对资源县天野矿产制品有限公司的环境问题进行处理:(1)于2018年4月27日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拆除废水循环池中的暗管,封堵雨水口;扩大循环水池容量,严禁渗漏;做好淬渣水池及淬渣堆场的厂棚;做好雨污分流工作,按要求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线日对该企业废水循环池设置暗管的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整。
(3)为防止该企业在未完成整改前偷生产。资源县人民政府已要求电力公司切断其生产用电,断电工作已经完成。
3.资源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如发现违法行为将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严厉查处。